12月28日消息 乐视网晚间发布公告称,乐视网、乐乐互动及北京鹏翼作为被申请人,涉及四项诉讼(仲裁)事项,申请人为深圳德信、北京北交、上海创湃、深圳前海,案件事由为乐视体育于2016年4月引入投资者。
乐视网称,该案件所述事项未履行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、审议、签署程序,其法律效力存疑。
根据公告,乐视体育于2016年4月引入投资者,签署《乐视体育文化发展(北京)有限公司股东协议》(下称《B轮股东协议》)和《乐视体育文化发展(北京)有限公司B轮融资协议》(下称《B轮融资协议》)。新增投资者40余方分别以现金、债转股形式增资,投资款共计78.33亿元。
根据乐视网此前公告,《B轮股东协议》中设置了原股东(暨乐视网、乐乐互动、北京鹏翼)回购条款。原股东承诺的义务为乐视体育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方认可的上市工作,原股东将在投资方(并由各投资方分别单独决定)发出书面回购要求后的两个月内按照协议约定价格、以现金形式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并支付全部对价。
乐视网表示,公司现任董事会、管理层面对诸多历史问题无法得到有效、及时解决,同时面临因现金流极度紧张引发大量债务违约,进而被动应对诸多诉讼和无法短期内执行的判决,公司金融和市场信用跌入谷底,业务开展遭受重重阻碍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