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平时在口岸过关时,时不时会遇到不法分子以“带工费”为蛊惑,要求帮带物品过关。有人对所携带的物品一无所知,却又抱着顺手赚钱的侥幸心理,甘愿铤而走险,殊不知这种行为已涉嫌违法,情节严重的,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22日,深圳海关所属罗湖海关通报鉴定查实一宗为赚取“带工费”涉嫌走私价值300余万元宝石入境案件。
今年3月6日,一名香港中年男子经罗湖口岸入境时,被海关关员抽查。
“当事人行李很简单,只在腰腹间垮了一个腰包,但在我们要求他接受检查时,他却表现得有点不知所措,手还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,这引起了我们的怀疑。”关员向记者介绍说,“果然,查验后我们发现在当事人的腰包中,装着四个透明塑料袋,一包装着数十颗切工精美、半个指甲盖大小的钻石,两包细细闪闪亮晶晶的小钻石,以及一包装着十余颗深蓝色水晶状的不知名石头。”
今年11月,经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鉴定,本次查获的物品为钻石和坦桑石,其中大颗钻石28粒、重27.9克拉,小钻石2088粒、重223.2克拉,碎钻675.3克拉,坦桑石11粒、重19.2克拉,上述物品价值约306万元人民币。
钻石的名贵众所周知,但更为稀有的坦桑石公众似乎知之甚少。据了解,全世界只有在东非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山脚下,一块长4千米、宽2千米的区域里,才有坦桑石出产。电影《泰坦尼克号》中的那颗“海洋之心”就是坦桑石,其价格可想而知。
据关员介绍,该名男子声称不知道挎包里装的是什么,仅为了赚取些许“带工费”就答应了他人帮忙带过关的要求,然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罗湖海关提醒广大旅客,在境外获取、携带的自用的黄金饰品、珠宝首饰,尤其是珠宝、钻石等高价值、贵重物品入境,应主动向海关申报,对超过免税额度经海关认定可予以缴税放行,对单一不可分割的将全额征税。
但是,以帮人带货赚取“带工费”、通过倒卖赚取差价进行牟利等目的,尤其是以人身绑藏、行李夹藏、伪装等方式企图逃避海关监管携运入境的,已经涉嫌走私,是海关严打、重打的对象。
文、图:广州参考·广州日报记者肖博峰 通讯员汪兰辉
广州参考·广州日报编辑 罗林